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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甲山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9    点击数:

亮甲山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中央和省市在新时期关注民生、广纳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党政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09年,我乡党政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载体、督促检查等形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我乡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
   
我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0812月和20093月,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乡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现在,我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程普亮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王铁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宣传办、农办、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亮甲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拟定工作计划,整理工作档案,并组织检查各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根据《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经过深入研究,我乡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有力推动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调整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结合自身实际,我乡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我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做好亮甲山乡2009年政府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资料,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编制了《舒兰市亮甲山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二是强化问责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开与告知义务过程中,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或者对行政相对人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务信息的,对公开的内容应予说明而不予说明解释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其他违反政务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政府部门应当公开的决策信息未按规定公开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的,对主要负责人问责。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组织举办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1次,共40多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理论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的能力,提高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通过新闻媒体、有线电视、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乡政府信息。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
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计划研究制定亮甲山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建设政府网站,完善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有线电视、公告宣传栏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舒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