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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1-02-02    点击数:

朝阳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如对此年报有疑义,请与朝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432-68902303,传真:0432-68902303。

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朝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朝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目录》,并通过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各项规定。 二、基本工作情况2010年朝阳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为了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达到干部满意、群众满意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我们明确了以下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重要专项经费和重要物资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政策依据: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扶持乡镇经济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征兵、优待抚恤、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规定。 3、建设规划、审批、土地划拨和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 4、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违犯计策政策对象处理情况。 5、农民负担管理:特别是粮食补贴和各种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6、公益事业建设事项: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等项目的筹资、建设情况,农村水泥路及水利设施的筹资、建设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企业立项、引进租赁承包等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扶贫、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0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镇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4、政府严重空编,人员缺少,导致此项相关工作滞后。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4、积极各种采取措施纳入新人,解决编制空缺问题。 朝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