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镇编制了朝阳镇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122.137.242.24:8080/wcm/console/include/not_login.htm)。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朝阳镇政府办公室,地址:舒兰市朝阳镇内,邮编:132615,电话:0432-68902303,邮箱:cyzzf20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从加强领导,强化意识上着手,形成了有效的公开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镇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并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为组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等,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听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要求和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调整充实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落实政府信息管理的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镇务公开监督电话(68902303),及时处理各类群众举报,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镇主要通过在镇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和在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还使用了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办理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镇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镇非常重视,并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沟通,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立足需求、拓宽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全面敞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部门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