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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20    点击数: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着力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公示各类信息582个,取得了较好实效,现结合《吉林市2016年政务公开考评方案》要求,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公开情况

行政审批工作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局坚持以“优化审批,超前服务”为原则,优化审批流程,落实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咨询和审批服务。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把审批关,有效控制新污染的产生。

2016年,共审批项目339件,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211件、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50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审批1件、核发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77件。

在我局局域网站公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网站的政务公开公示建设项目,按照受理时间、办理时间将相关信息录入,方便办事企业了解进度,也为群众监督提供便捷途径。

今年,我局新制作了2500份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进一步明晰了法律依据、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便于企业高效、快捷办理审批项目。

(二)其他工作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吉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贯彻执行。机关各处室及各事业单位单位,明确具体主管领导和负责人,统一上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督办。按照“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不能全部公开的应部分公开”的原则,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应提出适用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时刻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并将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内容,按照管理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处室,通过局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委能够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将政务工作与日常工作一起开展、一起落实。提升干部职工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和任务,从而能够主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形成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以主管领导为负责人、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办事机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职责、统筹安排。局党委在年初时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局政务公开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局纪检组、监察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制定并落实好这些措施,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内容准确充实

一是规范公开行为。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几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吉林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吉林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暂行规定》、《吉林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暂行规定》等各项制度,对《吉林市环保局行政职权目录》和《吉林市环保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制度进行完善,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运作,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有关制度,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报送及考核办法、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策咨询办理工作规则、政务公开考核评比等 ,调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政务公开的信息质和量都得到了提升。

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保证了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在公开内容上坚持“三个凡是”的公开原则:凡是涉及全系统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运行过程及办理结果,如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费、捐款捐物、救灾款等一律在局内100%公开;凡是公众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环境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应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内容,如排污费收取、行政处罚、建设项目审批等一律公开。凡是公民依申请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重大影响社会稳定及个人隐私等国家禁止公开的一律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充实。

(三)创新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开成效

充分依托环保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422地球日组织东北电力大学环保协会成员,以演讲的形式宣传世界地球日与环保的相关知识。“65世界环境日”是每年的环境宣传的重点,从5月下旬开始准备,印发宣传周活动通知,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提前安排部署。利用市经济广播电台都市110《松江潮声》栏目,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我市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解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同时,深入到社区、学校、村屯开展宣传教育,共制作展板100块,分发“环保宣传手册”、“低碳生活环保宣传单”等宣传材料600份,赠送环保布袋400个,群众互动和反响较好,大大增强了参与环保的热情。

同时,保障经费投入,对环保办事窗口、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局域网站等设施和内容都进行了维护和完善。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平台,加大环保公益广告和环保政策法规知识宣传介绍力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推进办事公开

一是公示项目环评内容。在环保行政许可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依法公示环评内容。对重大项目,按规定召开由公众参与的专题听证会。并将听证结果作为环保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二是履行执法告知义务。坚持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和信访调处等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对“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权限;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及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告知当事人如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以及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等内容向当事人实行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切实保障公众法定环境权益。

三是强化行政外部约束。面对环保监管范围逐渐扩大、廉政风险不断增高的工作形势,我局注重贯彻“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透明行政”,逐步完善网上办公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将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及时公示,保障群众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手抓“有效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环保监督员等定期召开监督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参与环保活动,并加强与人大、政协代表的联络等。通过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基本杜绝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存在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政务公开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工作氛围还不浓厚,社会对环保公开理解还不够深;调查研究还不深入,需要加强创新提高工作成效;信息公开工作因没有专职人员,有时还不够及时;我局在网站内容更新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内容更新不积极,不及时。

四、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

二是强化信息队伍建设,提高网站内容更新频率,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努力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营造公开氛围。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重点解决网上答复公众投诉、咨询、建议的及时性,提升公众对答复的满意率,进一步树立环保系统高效及时的良好形象。

三是进一步丰富载体建设。结合环保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电子显示屏幕、触摸屏、公告栏设施,充分发挥电子平台作用,增强与公众的网络互动,切实减少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功能。

四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成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上,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