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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老龄办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16    点击数:

 

 

吉林市老龄办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本地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老龄办综合处,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号,邮编:132011电话:62060052,电子箱:jlsllb@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09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由主管办长任组长,从相关处室抽调专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各项制度。我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吉林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获取信息,我办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我办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并明确专人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其他形式。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除了在网上实现信息公开外,我办还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办办公楼设立了《吉林市老龄办政务公开专栏》,同时还在《江城日报》上对我办行政审批时限做出了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向各处室、各单位印发了《条例》,认真组织了学习活动,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经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办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
2009年,公开信息总数6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
(二)公开的形式
互联网。吉林市政府公开网和办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老龄办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栏目。社会各界通过这两个网站设立的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及时性。公开的各类信息均及时、快捷。
三、其他
无。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