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2021年吉林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7日
2021年吉林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安排部署,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具体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一、强化基础性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要对我局历史规划(计划)进行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信息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及办事服务信息。要明晰权力边界,对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流程优化等因素导致内容变化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局规划处、办公室、法规处落实〕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质量。按《条例》要求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条款,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培训和实际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本。认真研判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程序和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规范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各处室报请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在明确公开属性的同时需上报政策解读稿件,材料不全的予以退回,做到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之前系统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章,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询使用。〔局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实效
(一)不断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我局政策解读、政策咨询渠道。严格把控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的解答和说明,杜绝形式化、程序化。对政策实施过程当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开展二次解读或跟踪解读。采用多元化解读形式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的受众面,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凡是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并持续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规范性文件等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利用政府网站、意见建议征集箱、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局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畅通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并完善网民留言处理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密切关注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局信息化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深化公交和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公交线路调整优化要充分听取沿线居民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公交站点布局和线路设置的科学性及公众满意度。加大对网约车车辆的执法信息公示力度。〔局公交处、法规处落实〕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同步推送市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局办公室、建设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痛点堵点问题。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改进工作作风抓落实。局办公室对重点任务梳理,并形成工作台账,对各处室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分工内容进行日常监督,督促各处室按时公开,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三)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或研讨交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机关日常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