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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4    点击数:

吉林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048349,邮箱:jlsmz@163.com。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有效实施,按照工作要求,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我局及时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主管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和重大信息。 

  (二)注重信息宣传,发挥教育功能。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我局不断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可喜成果,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了《民政零距离》专题栏目,全年播放节目32期,被《中国社会报》评定为信息宣传工作基地,全年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工作信息120余篇,其中在国家和省级报刊发表政务信息30余篇,较好地推动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本着“能公开必公开,不公开属例外”的原则,有保密规定的政府信息除外全部及时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全年在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网、各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20余条,并在局办公场所明显位置更新设立了《政务公开揭示板》和《政务审批项目公示栏》,并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网等向社会发布。同时,开通建立了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平台和今日头条等多元化互动一体的公开方式,将极大推动和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7年,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型主要为市政务公开网站、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等载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为接到依申请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处、办公室挂同一牌子,共同办理相关业务,无专门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专题会议5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3次。接收培训人员128人次,包括民政局机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六、工作打算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足需要改进,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和渠道,尤其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进一步充实力量,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吉林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