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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吉林市经合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并附有2016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可以在吉林市投资促进网ttp://www.jlszsw.gov.cn)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吉林市经合局综合处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电话:0432-62048930)。吉林市经合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机构,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分析研究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和重大问题,确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原则、目标、内容和工作方案。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负责答复有关政策咨询及工作请示,并向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等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处,并组建了以局领导为主要成员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等相关专业团队。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局领导班子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调度,加强了日常的监督和考核制定、修改和完善了《市经合局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经合局专家解读机制》、《市经合局舆情回应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了与我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集中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将工作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向政务公开办报备。
    3、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修改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沟通协调、新闻发言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信息送交、社会评议、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并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保密审查、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吉林市投资促进网对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公开。在指南中明确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监督救济渠道,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文件及时录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4、其他需说明情况。2016年度,我局没有作为牵头和责任部门承担财政资金等领域或方面的工作,没有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无主动公开信息有应予公开而未公开之情形;我局职能工作中不涉及收费事项;我局无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未有该方面需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负责政务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处报送信息84条,向吉林省投资促进网上报信息22条,向吉林市投资促进网更新信息近百条。与此同时,市经合局按照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在省市各类新闻媒体上共发布招商引资工作信息70多条,在吉林市投资促进网上公开《吉林市经合局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和《吉林市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信息继续在政务大厅公开经合局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资料及外资审批项目内容。通过政府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机构职能(含领导成员和内设机构等)信息,行政审批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清单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在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面,我局收到了吉林市政协关文翠委员在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的建议》(第540号提案)。在收到相关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了专题例会分析研判,形成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答复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了关文翠委员本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和培训会议情况
    1、按照《条例》规定,确定我局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处,均设在综合处,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兼职)。
    2、我局未设立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如有需要,可按我局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申请。
    3、2016年我局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题会议一次,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1次,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1名。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6年,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公开工作中,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