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8 号)精神,按照《吉林市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2018 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联合检查,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事项,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相关要求,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以外,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事项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助推“只跑一次”改革,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全市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切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倒逼“只跑一次”改革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监管任务落实
(一)适时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结合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等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和完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类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检查对象,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二)严格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年初,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审批通过了年度抽查计划。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时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展临时性检查的,应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年度抽查计划审批的通知》(吉市法制发〔2018〕1号)要求编制临时抽查计划,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上报。未经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批的,不得开展检查。
开展抽查检查任务,应制定检查表格,明确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处理意见等内容,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匹配,应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避免任性执法和执法扰民。
(三)强化落实抽查结果的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布”的原则,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应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强化“管”的效力,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按照市软办《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市软办联发〔2017〕1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7〕41 号)要求,市职转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软环境办要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时确定的联合抽查意向或对涉及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制定《吉林市2018 年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现2018 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的工作目标。承担年度抽查计划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真正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职转办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软环境办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处(科)室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统筹指导,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加强工作指导。市职转办、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软环境办要承担起牵头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共性问题形成成熟有效的指导原则和解决办法,推动各部门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报市职转办,对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市职转办将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专题培训以适应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考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绩效考评,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按计划和要求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软环境办要通过“监管平台”和社会监督反馈情况,随时对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更新情况,年度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适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江城日报社。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