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永吉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永吉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坚持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稳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不涉及此项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不涉及此项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现象,对个别信息没有做到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有局限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广泛宣传,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