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供销联社
永吉县供销联社
机构职能: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向上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全县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使供销社进一步从单纯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
(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
(四)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总结推广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的经验。
(五)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村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协会,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六)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整合农村商业网点和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区,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八)负责建立农村信息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九)负责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做好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和国家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系统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根据上述职责,永吉县供销联社设置7个内设机构:
(一)党务科
(二)综合科
(三)人事科
(四)财务科
(五)基层科
(六)监事会办公室
(七)资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