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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简介


一、机构职能: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做好推动企业上市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产需衔接和银行、企业、担保公司对接,组织协调、指导工业品地方品牌战略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和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落实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食品、医药、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机械、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政策。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和公铁平交道口管理。 

(八)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九)组织、协调、指导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及稳定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研究制定全县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县的科技进步和科技事业发展。 

(十一)组织制定全县重点科研、科技兴农、科技兴县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管理实施国家、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项目经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活动的调控。 

(十三)指导和管理全县民办科技工作,负责县内科研机构的审核,民管科技企业、技术贸易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并做好归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管理干部、科研学术带头人以及其他科技人员的重点培训工作、科研学术带头人以及其他科技人员的重点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 

(十七)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科技示范活动,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指导全县科技咨询和服务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十八)负责全县地震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等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秘、督察、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局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监测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及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等有关问题,保障工业企业生产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研究分析技改项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组织协调解决;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备案的相关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三)民营经济管理科 

    监测民营经济日常运行,研究分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动态,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意见;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在产需衔接、银行和企业对接方面的政策,组织开展全县民营企业产需衔接及银行、企业、担保公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上下游企业产品配套工作。负责全县民营企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管理创新。指导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推荐名牌产品的评选工作。推进全民创业,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企业达产达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资源和信息化科(永吉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道口管理办公室) 

落实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多种运输方式运行中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县公铁平交道口管理。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企业电力需求状况,协调解决工业用电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电力需求管理。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五)企业改革指导科(信访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受理原工业系统来信来访等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 

(六)科技管理科 

负责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重点科研、科技兴工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民办科技工作,负责县内科研机构的审核,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贸易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并做好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示范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兴农计划并实施,组织申报、管理实施国家、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科技示范活动,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指导全县科技咨询和服务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