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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MB15350238/2021-10082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221MB15350238/2021-10082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永吉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类1项,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省政府相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附件永吉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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