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喜讯|吉林市职工医保门诊有待遇啦!
吉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吉林市人民医院就医,新增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我院门诊产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此待遇不限病种和诊疗项目。
什么是“职工普通门诊统筹”
待遇享受人群
参加吉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有个人医保账户的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含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5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每年累计可报销1000元),超过最高报销限额的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可与门诊慢病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年度最高限额当年未使用或有剩余的,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咨询电话:0432——63392659
咨询地址 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医保科